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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4:24 [来源]: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党总支要支持本学院门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学院的重要事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培养、推荐他们中间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工作第一线的知识分子中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领导所辖党支部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党总支书记是学院党务工作负责人,负责学院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主持学院党总支工作,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决定;结合本总支的具体情况,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制定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时召开总支委员会,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定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积极地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与监督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

五、负责了解并掌握本学院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工作。每学期至少要与本学院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谈心一次,要经常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六、积极做好党员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作,培养、教育、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指派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明确责任。努力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材料整理工作,

七、要做好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八、负责搞好总支和支部的自身建设,抓好党员的自身学习,定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集体作用。

九、领导学院教代会、工会等工作,做好纪律检查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党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本总支的组织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本学院党总支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总支和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三、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总支、党员的先进事迹,向党总支和学校党委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了解和掌握申请入党同志的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五、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接转组织关系,定期收缴党费,做好党总支各种会议的记录。

六、负责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七、完成总支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党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本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风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三、负责制定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定期检查。

四、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组织执行党纪的情况,对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六、完成总支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党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本总支的对内对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二、结合本学院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及建议,经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围绕学校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五、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

六、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

七、完成总支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党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青年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调团组织积极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三、抓好青年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活动,培养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四、做好发展对象的“推优”工作,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

六、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活跃文化生活。

七、完成总支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负责本总支的统战工作。

二、自觉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明确新时期统战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

三、贯彻落实统战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向党总支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四、掌握和熟悉本总支统一战线成员的基本情况,保持与他们的密切联系,积极为统战成员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统战成员的服务工作。

五、围绕学院建设发展的中心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及时反映统战成员对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七、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的意见,并及时向支委会和统战部反映,以便改进党总支和各部门的工作。

八、配合党委统战部完成各项统战工作和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党费日制度

一、为规范党费交纳,严格遵守党费收缴纪律,从严从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制度。

二、“党费日”制度要求党员主动交纳党费,把每月1号确定为“党费日”。每名共产党员要把交纳党费作为对自身党性的重要检验,在“党费日”主动按月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三、为确保“党费日”制度落到实处,组织委员采取电话告知,短信、QQ、微信提醒等方式督促党员参加“党费日”活动,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四、开通微信收缴党费功能,提高党费收缴的便利性。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度

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服务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的一种基层组织模式和工作形态。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所指的服务,主要包括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等内容:

一、服务发展。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就是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思想,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促进学校和学院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服务社会。基层党组织作为党执政为民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就是要引导基层党组织致力于关注民情、维护民安、促进民和,切实做好通达民意、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服务群众。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团结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职责。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就是要通过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持久信任和支持,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服务党员。基层党组织作为组织管理党员的基本单位,积极适应党员队伍结构、思想状况的新变化做好服务党员工作,是党增强自身凝聚力的重要任务。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爱党员的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关爱服务党员、党员关爱服务群众的格局。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联系民主党派人士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重视发挥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与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落实到具体对象,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党总支委员与具体联系对象实行一对一定期见面制度。见面次数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三、党总支委员应经常向他们通报党总支的工作情况,及时了解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总支委员要经常了解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反馈给总支,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党总支委员每学期口头向总支委员会汇报一次联系情况。党总支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总支委员在联系民主党派人士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六、党总支委员每年书面向总支委员会汇报一次联系情况。党总支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征求民主党派对党的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同时向民主党派人士通报党总支委员在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和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情况。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联系党支部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总支委员与基层党支部的联系,增进对党支部工作的了解,提高党支部和党员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院改革、建设、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基层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总支委员必须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了解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2、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要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落实到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去。

3、参加基层党支部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加以总结提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推动所联系党支部的工作。

4、深入基层党支部,帮助和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解决党员、群众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关心基层和群众疾苦,为基层党组织办实事、办好事。

二、联系基层党支部的主要方式

1、总支委员要主动联络各自联系的基层党支部,确定学习内容和活动方式,每学期至少参加2次支部集中学习并定期指导支部开展活动或为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员讲党课。

2、总支委员要经常深入到联系点,了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3、总支委员要结合中心工作,注意听取所联系党支部的群众意见,为所联系党支部的建设解决实际问题。

4、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向联系人汇报支部学习活动情况,加强互动,共同促进总党支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总支委员联系分工如下:

组织委员联系第一党支部。

宣传委员联系第二党支部。

纪检委员联系第三党支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活跃党内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是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形式和载体,是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化和延伸。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对于统一党员思想认识,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政策理论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重点,以增强广大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目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活动。党员固定活动日正常化、常态化、受欢迎、有实效为目标,开展固定动作主题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先进性得到进一步显现。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活动方式

以党支部为活动组织单位,支部内所属党员为活动主体。活动采取专题学习、座谈讨论、主题论坛、典型交流、互动谈心、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党员内部活动与党外群众参与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四、主要内容

1.确定活动主题。学校组织部规定的9项规定主题专题学习、公开承诺、推进工作、为民服务、民主议事、组织生活、党内关爱、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结合党委重要时期、重点工作统一确定的主题外,还要结合本学院中心任务、阶段性工作重点自主确定活动主题及具体内容,抓紧组织实施。在确定主题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新形势、新任务,了解新情况、新问题。

2.组织学习教育。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学习、上党课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教育资源,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加强学习专业技术等知识,优化党员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在学习中要突出活动主题、丰富学习内容、形式,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调动党员代表参加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3.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要求,每季度或每半年利用党员代表活动日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帮助每名党员代表及党组织查找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切实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

4.党风党纪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增强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教育讲座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自觉以党纪条规来规范行为、约束自己。

五、具体要求

1.坚持党员固定活动日常态化,各党支部每月活动一次,要求每名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

2.坚持党员固定活动日规范化。各党支部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坚持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化。一是建立考勤制度,活动日原则上任何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并将考勤结果纳入年底党员评议考核之中;二是建立活动计划预告制度。活动前,要征询党员和学生代表意见,根据实际需求制订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内容,并告知所有党员,增强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各支部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每月的学院党务工作会上做专题的汇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必要措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活动前多调研,多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体活动方案措施。

2.要把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的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党支部书记是党员固定活动日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负总责。

3.提高阵地建设水平。建立专门的党建学习办公室,要有挂牌、有档案、有电教设备。党员活动日档案,要详细记载每次党员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活动过程、党员代表出勤率、活动总结等情况。一般每半年要对党员固定活动日情况进行一次简要回顾,年终进行一次详细总结。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我院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学院行政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贯彻执行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三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的决策形式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以决定或决议的形式体现党组织的意志。

第四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为:

1.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定的具体措施;

2.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3.党组织设置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规划与举措;

4.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以及党员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6.学院后备干部的推荐、遴选以及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

7.学院工会、教代会、共青团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8.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

9.学院党总支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五条 关于议题的确定

1.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的书记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及基本想法;

2.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的其他委员也可事先向书记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经与书记协商后确定;

3.凡未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书记事先审定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需要临时动议的议题,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

4.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书记审定的议题,会前一般应与委员沟通,听取意见,达成共识。

第六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缺席时,如遇突发性重大事件,由党员行政正职或书记指定的其他总支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由书记或提出议题的委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经充分讨论后集体决定。

第八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意见出现严重分歧时,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一致的决策意见,应按照简单多数的原则,通过票决,形成决策意见后予以实施,必要时应向学校党委报告。

对有较大分歧而又十分紧迫的重大问题必须作出决定的,可直接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干部人事等个别敏感问题,可采取无记名形式。

第九条 须安排专人负责党总支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工作,完整记录决策过程,会后须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上报学校党委。会议记录、纪要妥善保留并及时存档。对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委员,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后向其通报有关情况和决定。

第十条 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议程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及会议材料送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认真研究会议相关材料,准备提供会议讨论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议事纪律

第十一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者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会议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未到会人员不得以口头或书面意见的形式参加票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

第十三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经过充分讨论后仍有分歧的议题,可进行表决,必要时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十四条 对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应认真加以考虑。但经集体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并应当以集体的决定或意见对外表态。

第十五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本人、配偶、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职务、职称、奖惩、待遇以及发展党员等问题时,有关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六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决议形成的过程,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纪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处分。

第五章 决定或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第十七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全体会议成员(包括因故未出席者)均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学院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汇报。

第十八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在执行中遇到较大困难或有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经党总支委员会书记同意,可重新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再次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新的决定或决议。

第十九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决定和决议,必要时应及时向校党委汇报,或传达至全院党员。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学校党委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学院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学院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的性质和参加人员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学院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宗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会议,是对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进行有效管理的决策机制和重要形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总支委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工会委员等可以列席会议。

(二)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

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议事范围为:

1.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校党委、校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解决在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2.研究学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3.研究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

4.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教研科研等问题。

5.研究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外出进修、攻读学位等问题。

6.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干部人事工作。

7.研究审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设备采购计划,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及考核等问题,通报经费收支等情况。

8.研究受学院行政表彰或处罚和学校要求学院审核或推荐的教学、科研等重要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9.研究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项。

10.其他应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和议事程序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总支书记或院长、副院长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确定会议主持人,以党务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会议由总支书记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会议由院长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且正职又不在学校时,受正职委托,也可由副职主持。

3.出席会议的成员不足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时,一般不举行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4.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参加会议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和奖惩等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5.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提交联席会议讨论之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

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人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7.与会者对某个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会议应暂缓作出决定。待会后继续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酝酿或交换意见后,重新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8.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人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个别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组织反映自己的意见,但行动上必须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落实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

2.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全体成员应按各自分工,切实负责,主动配合,保证落实。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或结果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总支书记、院长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根据决定的内容,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或向本学院教职工通报,做到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党员和群众结对联系制度

学校为优化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学校教师快速、健康成长,打造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互相学习氛围形成,帮助其他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尽快胜任教学工作,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效、持续、健康发展,实行新老教师互帮互学、互相帮扶的方法,确定了以熟带生、以优促新、互学共进的帮扶制度。

一、帮扶形式

采取“共同研究,集体帮助”的形式,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互相帮扶。

二、学习目标

1.努力学习帮扶老师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树立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的思想,确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远大志向。

2.向帮扶老师学习校纪校规,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3.向帮扶老师学习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并进行教学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4.在学习学校优良的教育经验的同时,能够不断创新。展现自己的风采搭建一个平台,提升师德、师品、师艺。

三、学习措施

1.拟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尊重帮扶老师,虚心听取帮扶老师的意见,不定期向帮扶老师汇报学习情况、工作体会和教学感悟。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认真阅读教育、教学杂志和文章,并做必要的读书笔记或读后感。勤于动笔写教学反思、记录身边的故事,积累自己的教学感受。期末拟写学习的心得体会和总结。

3.努力上好每堂课,并请帮扶教师听课、评课,认真听业务帮扶教师的示范课。对比差距,寻找适合自己的教学途径,尽快提高教学工作能力,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用心制作多媒体课件,到多媒体教室进行上课,开发校本教材。

4.结合学校听课制度,两周完成听课至少1节,课后虚心听取帮扶教师的意见,并加以分析,在课堂中创造性实施。

5.每周完成1篇教学反思,请帮扶老师审阅。并且,熟知本学科课程标准,钻研教材,跟随业务帮扶老师的指导初步确定自己的教学研究方向,第一学期可以在业务导师的指导下,对此有初步的了解(和业务导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第二学期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能开展校级课题研究)。此外,虚心学习其他教师的课堂教学,取长补短。对业务帮扶老师的课随时进班听,听完课后虚心向业务帮扶老师请教,并作上上详细记录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党日制度

党日制度是党总支和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重要保证。党日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

一、党支部落实党日时间的具体规定

党日必须专时专用,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须由上级党委批准,事后应当及时补上。党日应当相对固定。

党支部每年落实党日不少于12天,每月至少安排2个半天。

二、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效益的要求主要要求是:

1、体现党的生活特点。党日活动必须突出党性,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

2、注重解决问题。党日活动要注重实效,着力解决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保持和发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领导干部党员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主动剖析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3、紧贴中心任务。坚持从本学院实际出发,精心确定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激励广大党员带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提高素质能力,把先进性要求落实到做好本职工作上。

4、改进方式方法。坚持发扬传统与创新形式相统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日活动的有效途径,增强时代性和感染力。充分运用网络、电视等现代传媒,广泛利用丰富的信息资源,组织党课教育和党员培训。针对党员知识需求日益增长的特点,开办党史知识、党建理论、现代科技等专题讲座。根据建设发展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让党员在丰富的社会大课堂中接受教育熏陶。

5、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坚持自我教育,注重运用讨论式、互动式的教育形式,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激励党员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党课制度

党课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课制度是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途径。

在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要上1次党课,也可以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党课教育的一般程序是:

1、拟定计划。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在搞好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明确党课教育内容时间、解决的主要问题、形式方法、基本要求。

2、精心备课。依据党课教育计划,授课人事先分析党员思想,针对形势任务和党员现实问题认真备课,撰写讲课提纲、教案或准备相关党课教育资料,设计好配合活动。可以组织集体备课。

3、认真授课。围绕教育主题,阐述基本观点,讲清基本道理,有针对性地回答解决党员的思想认识问题。讲究授课艺术,注重启发引导。可以吸收入党申请人参加听课。

4、组织讨论。组织党员联系实际认真讨论,消化授课内容,交流心得体会,辨析疑难问题。干部党员要带头参加讨论,搞好启发引导。可以采取课堂讨论或课后党小组分头讨论。

5、总结讲评。对党员参加听课、学习讨论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归纳和总结讲评,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大家提出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巩固深化教育效果。对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纪党规、党建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教育,课后可以组织考核。对缺课党员,应及时搞好补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总支委员会接受总支党员大会监督,也是支部委员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监督的重要形式。坚持报告工作制度,对于发展党内民主,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大会的领导、监督职能,保证总支和支部建设的正确方向,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委员会告1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

报告工作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听取党员和群众对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在各委员汇报情况的基础上,分析研究总支委员会和支委会工作和自身建设形势,起草、拟定、讨论总支委员会和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2、报告工作。召开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

3、讨论审议。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委员会工作和自身建设状况发表意见,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并根据大家的意见对报告作进一步的修改。

4、表决通过。在讨论、审议的基础上,全体党员表决通过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总支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5、及时呈报。会议结束后,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应及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的倾向;防止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的倾向;防止有报告无审议的倾向;防止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制度

主生活制度,是总支和支部班子成员或党员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内部关系、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团结和谐,解决党总支和党支部班子自身矛盾和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支部通常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前,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征求党员和群众对支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意见,并将意见和有关建议如实反馈给党支部成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会上,支部委员会成员逐个对照检查,开展思想互助,书记对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讲评;会后,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并接受党员 和群众的监督。

党支部成员应当围绕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搞好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并对整改工作情况作出说明。

一、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5、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和政令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二、开好组织生活会应注意的问题:

1、做好会前准备。一是将会议的日期和内容通知与会人员,准备发言提纲;二是书记或副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群众之间广泛开展谈心;三是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四是针对会议内容,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五是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开会的时间和主要内容,经同意后方可召开。

2、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要重点放在检查和解决问题上,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 工作总结和评功摆好会。坚持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 止掩盖矛盾、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3、发挥好主持人的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主持好会议。会前要考虑好准备解决的重点问题;会中要做好引导工作,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班子成员进行逐个讲评,综合集体的意见,提 出改进措施;会后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并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研究制定好整改措施。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委会要专门进行研究。需要上级帮助 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应通过适当方式通报落实措施。

5、上级党委要加强检查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前,上级党委应提出明确要求;对问题突出的支部,应派人到会具体指导,视情况在会前同支委作个别谈话,会上注意把握节奏、营造气氛、引导方向,对班子特别是书记或副书记作出讲评;定期对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流经验,纠正存在 问题。

谈心交心是党内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谈心交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 矛盾,统一认识,增进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谈心交心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之分。

1.集体谈心是指3人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组织集体谈心应注意:

1)准确选题。就是要选好主题,一次谈心围绕一个主题展开,有重点地解决一个方面的问题,主持人要拟定谈心提纲,做好谈心准备。

2)提前通知。就是将谈心的内容、目的、方法、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参加谈心的同志,使大家有所 准备,以防止出现跑题、走调和冷场。

3)加强引导。创造民主和谐的氛围,引导参加集体谈心的每位党员畅所欲言,自主表达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开始时要提出具体要求,谈心中出现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纠正。

4)归纳小结。谈心结束时,主持人要归纳总结谈心的情况,使谈心的内容进一步升华。

5)注意深化。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进行个别谈心,解决集体谈心中的遗留问题。

2.个别谈心是相对于集体谈心而言的两个人之间的谈心,主要有了解性谈心、帮助性谈心、安抚性谈心等形式。个别谈心应注意:

1)要热心。坚持以人为本,端正对同志的根本态度,主动靠上去,满腔热情,予以充分尊重和信任。

2)要交心。注重心理沟通,以心交心,换位思考,达到心灵共鸣。

3)要有情。以情感人,善于选择从对方关心的事谈起,循循善诱地进入主题。

4)要有理。谈出道理,以理服人,用道理去分析、启迪人的心灵,引导人明辨是非。

5)要疏导。谈心不能急于求成,不能靠一次谈心解决所有问题,要诚恳引导,因势利导,才能收 到比较好的效果。

6)要实在。谈心不能走过场,不要搞形式主义,特别要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或与党组织负责人个别交谈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以求得组织的了解和帮助的一种党内生活制度,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 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措施。

党员应当定期向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汇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外出时间3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汇报。

党员汇报一般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也可个别向党小组长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单独汇报。汇报内容一般包括:执行党组织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学习和思想情况;个人的现实问题或困难;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周围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党员应当对党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党支部应当认真听取和对待党员的汇报,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妥善处理。具体应注意以下方面:

1、真切实在。向党组织汇报,应当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具体实在,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和工 作中的缺点问题,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

2、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应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当特殊党员, 树立高度的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作出榜样。

3、真心听取。党支部对党员汇报的思想情况要认真分析,不能把某些思想活动也当作问题来抓,搞得党员无所适从,不敢再吐真言。对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负责地处理,合理的要积极采纳。对党员反映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热忱地指点和教育;对党员的困难和疾苦,要给予理解、关心和帮助。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党员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 对每位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于强化党内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激励鞭策党员实践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能力和模范作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1次评议。 评议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要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通常采取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测评、组织讲评等方法进行。

学习教育。主要是对党员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搞好教育。

自我总结。每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思想、学习、履职尽责、素质能力和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测评。一般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党员逐个自我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党支部组织党员或本单位全体人员对每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还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组织讲评。支部委员会综合分析研究党内外评议的意见,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表彰与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或报上级予以表彰;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以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民主评议党员,要突出思想教育,把评议过程作为党员自觉接受教育、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观念、促进思想入党的过程。评议要注重实效,方法要简便易行,防止形式主义。有关评议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 应按规定及时移交存入本人档案。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要求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的对待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 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劝其退党。在民主评议中需进行组织处 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党内表彰有关材料的入档

表彰活动中评选的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登记表),应及时入档。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党支部工作。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文化知识、业务知识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文件,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三、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连续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和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教学为先,服务育人”的思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守岗位职业道德。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为支部工作服务,树立社会新风尚。

六、审查、鉴定、评议党员,及时宣传报道党员中的先进实际,积极做好先进青年的培养发展工作,按时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党费。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摆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教育和监督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严格遵守教学工作岗位党员先进性标准,努力搞好清正廉洁工作。

八、加强对分工会工作的领导,把分工会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并放手支持他们独立地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